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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维持Vespa的3D商标有效

日期:2023-12-12 来源:europa.eu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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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一场长达十年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CJEU)做出了对位于意大利的Piaggio公司有利的裁决。这一决定推翻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在2021年做出的有利于中国巨头浙江中能工业集团(Znen)的裁决。


2013年,Piaggio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一个三维标志,该标志与Vespa的摩托车标志性形状相似,并将其作为欧盟商标。2014年1月,欧盟知识产权局核准了该商标在“踏板车”和“缩小版踏板车”相关产品上的注册。


2018年,为扩大其在意大利市场的影响力,并加强其在摩托车行业的地位,Znen收购了Moto Morini。此次收购使Znen在意大利博洛尼亚落地,并利用Moto Morini在制造高质量摩托车方面的声誉和专业知识,直接进入欧洲市场。Znen向EUIPO申请撤销Vespa的三维商标,于2021年获得了EUIPO的支持,原因是Vespa形状“缺乏独特性证据”。Piaggio不服该决定,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


CJUE最近的裁决是该案的一个重大转折,支持了Piaggio的主张,即Vespa的三维形状具有标志性特征,值得被商标法保护。判决书认为,EUIPO撤销决定是“误判”,并强调“证据表明,通过在整个欧盟范围内使用该品牌获得了独特的特征”。法院指出,在欧盟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后获得显著性,则不能被宣布无效。Piaggio提供了确凿的证据,包括民意调查、销售数据、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等著名博物馆的展出、在《罗马假日》等国际知名电影中的亮相,以及在许多成员国都有Vespa俱乐部。


总而言之,Piaggio在与Vespa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中取得了胜利,巩固了其作为欧洲商标的独特性和标志性品牌的地位。然而,这并不是Piaggio和Znen之间的第一次法律冲突。在早些时候的一个案例中,Znen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了一款名为“Ves”的滑板车的设计。Piaggio在2014年申请撤销这款车型,理由是它与Vespa Lx相似,缺乏新颖性和个性。欧盟知识产权局驳回了Piaggio的诉讼,五年后,法院维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裁定Znen胜诉,并指出Ves滑板车不是对Vespa Lx的抄袭,理由是两者之间存在许多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