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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出门体验各类服务前很多人都习惯先打开手机,看看“线上评分”“用户评价”,但如果这些好评、高分都是花钱“刷”出来的,不仅误导消费者,还会扰乱数据生态、市场秩序。
案情回顾
原告是国内一款知名消费决策APP的运营方,平台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点评、优惠团购等服务。在日常运维监测中发现平台内部分商户数据出现明显异常,好评、收藏和曝光度短期内异常飙升,后得知系某文化传播公司违规操作,该公司通过联系平台用户在此APP上购券返款等方式进行虚假交易、发布虚假好评,帮助其他经营者获取高于实际的评价和曝光量以提升店铺整体数据和排名,误导消费者取得更多交易机会。
原告APP运营方认为,某文化传播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平台信用体系,导致数据失真,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损害了诚信商家的生存空间,更对平台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故对某文化传播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某文化传播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一审法院判定被告侵权后,被告不服,向天津一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APP平台上的消费数据、评价数据本应基于实际发生的交易、评价而形成。但文化传播公司通过一定的操作方法使入驻平台商户可以违规积累好评数据,为商户进行虚假宣传,破坏了平台数据规则与数据生态,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
某文化传播公司的刷单炒信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围,应依法赔偿信息咨询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互联网时代,很多消费者将线上点评作为消费决策指南,“流量”决定“销量”刺激刷单炒信非法产业链逐渐壮大。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将组织虚假评价,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界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精准惩治当前频发的刷单炒信乱象。
经营者应该关注提升自身产品与服务品质,而非走“捷径”换好评,唯有如此,才能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互促共进、可持续发展,不断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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