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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专利权评价报告(Evaluation Report of Patent)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并分析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而出具的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办理流程:
问1: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答1:申请日(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后可以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
问2:谁可以办理?
答2:全部或部分专利权人,或其代理机构;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机构
问3: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3:专利评价报告请求书;专利权人委托新的代理机构或者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请求的,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独占许可:被许可人提交独占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普通许可:被许可人提交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和由专利权人签章的授予起诉权的声明。
问4:如何缴纳费用?
答4: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元,自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问5:何时作出评价报告?
答5:专利局自收到合格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2格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问6:如何提出异议?
答6:请求人可以在收到评价报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意见陈述书提出一次更正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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