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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举办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6-10-23 来源: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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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活跃期,司法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

面对人工智能迭代快、应用广、模式新等特点,人民法院如何精准回应不断涌现的司法新需求?

10月22日,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协办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举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韬出席会议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洁主持开幕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黎淑兰作研讨总结。

今年7月17日,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在上海开幕,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主旨讲话中提出:“人工智能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器,正从‘数字世界’走向‘物理世界’。”当前,上海正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明确的司法指引。在此背景下,本次研讨会旨在深化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贾宇表示,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是回应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以法治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命题。要以法治引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强化司法政策供给,推动司法保护从“适应性保护”向“引领性保护”转变,稳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预期。要以规则回应人工智能司法需求。加强前沿法律问题研究,以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以协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继续加强与各部门深度合作,深入推进数字改革赋能,持续加强院校合作,拓展协同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更大合力。

肖凯表示,人工智能的发展不断提出新问题,也为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化合作打开新空间。要坚持价值引领,在保护权益中激励创新。把握技术特点、应用场景和利益关系,通过充分裁判说理和明确责任认定,使创新主体知边界、明责任、有预期。要深化协同研究,在审判实践中凝练规则。华东政法大学愿依托人工智能法治研究院、涉外法治实验室等平台,与上海法院开展联合研究,助力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上海经验”。要贯通研究育人,在回应需求中提升能力。持续深化院校合作,把典型案例转化为教学资源,为参与国际规则对话、服务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提供学理和人才支撑。

吴韬表示,人工智能技术一日千里,司法审判必须与时俱进。要把握时代大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深化人工智能司法实践,为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促进创新和规范治理相结合理念,平衡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为新技术应用提供清晰的司法边界。要服务“全球治理”。密切关注其他司法辖区和国际社会有关人工智能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趋势动向,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协调,在重大案件审理和裁判规则探索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人工智能产业行稳致远,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也有赖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产学研各方同向发力、凝聚共识。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分别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侵权判定的司法适用”“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的法律问题”“人工智能平台责任与产业发展”三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来自北京、广东、长三角地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实务专家,上海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以及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共50余人参会。

闭幕式上,黎淑兰围绕三个议题作研讨总结。她表示,要妥善应对人工智能生成物侵权挑战。遵循著作权法底层逻辑和基本原理,审慎平衡多元主体利益,在依法保护著作权人智力成果的同时,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要探索人工智能数据训练规则完善路径。准确界定训练行为性质,明晰侵权例外规则适用边界,坚持保护与激励并重,实现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依法合理界定平台责任,赋能产业创新发展。强化规则引领,确保平台责任认定合法、合理、适度,加强协同共治,积极构建多元治理体系,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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