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专利
- 
             商标 商标
- 
             版权 版权
-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近日,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就美国交互数字集团(IDC)诉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专利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中兴通讯侵犯了前者3件专利权。在得知判决结果后,中兴通讯表示将会上诉。同时,针对上述3件专利的其中1件,中兴通讯已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的3件专利中的其中2件,此前已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认定中兴通讯不侵权。早在2013年1月,美国交互数字集团曾就中兴通讯涉嫌专利侵权问题向ITC提起诉讼,涉及WCDMA标准和LTE标准相关的3件专利;就其中2件,美国交互数字集团同时将中兴通讯起诉到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2014年8月,ITC对美国交互数字集团的指控作出最终裁决,认定中兴通讯不侵犯美国交互数字集团的涉案专利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的3件专利中的其中2件,此前已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认定中兴通讯不侵权。早在2013年1月,美国交互数字集团曾就中兴通讯涉嫌专利侵权问题向ITC提起诉讼,涉及WCDMA标准和LTE标准相关的3件专利;就其中2件,美国交互数字集团同时将中兴通讯起诉到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2014年8月,ITC对美国交互数字集团的指控作出最终裁决,认定中兴通讯不侵犯美国交互数字集团的涉案专利权。

 
     
             13910160652
            13910160652
         ciplawyer@163.com
            ciplawyer@163.com
        




 首页
首页 上一篇
上一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