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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据国内媒体报道,运动用品巨头耐克公司(Nike)起诉两家中国公司仿冒其篮球巨星乔丹(Michael Jordan)的人物图形商标。 
  耐克的律师孔勤向上海的一家法院表示,一家零售商出售带有上述图形商标的短裤已有一年时间。他补充说,一家提供该商品的服装批发商也被列为被告。 
  报导称,耐克要求这两家公司在一家上海报纸上刊登公告,为他们对耐克品牌造成的伤害进行道歉,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0万元。 
  被告的律师唐云称,他们使用的图形商标与耐克的并不相同。 
  被告律师表示,虽然两者有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商标还包括'sports'字样。因此,消费者不可能将两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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