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专利
- 
             商标 商标
- 
             版权 版权
-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代表对一份条约草案进行了非正式秘密磋商,该条约旨在保护广播机构的权利,使其免遭信号盗窃与盗版。与此同时,几个拉丁美洲国家对广播权利限制和例外提出了建议。 
11月15日,阿根廷、巴西和智利提交了一份新提案,建议进一步讨论关于上述条约授予广播或有线电视广播机构保护的限制和例外。 
提案建议条约遵循各国在国家立法中对文学和艺术作品规定的版权及相关权限制与例外。 
提案同样列出许多例外条款:个人使用;时事报道时对简短摘录的使用;仅出于教学或科学研究目的的使用;允许具有视力或听力障碍、学习障碍或其他特殊需求的人的使用;图书馆、档案馆或教育机构的使用,目的是使公众出于保存、教育和/或研究目的,获取受广播机构专有权保护的广播。 
提案也补充,此类限制和例外不得与节目信号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得无故损害广播机构和有线广播电视台的合法权益。 
第35届WIPO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会议在11月13日至17日召开。据相关消息称,SCCR主席已在11月17日发布作为广播条约秘密协商结果的提案文件。 
(编译自www.ip-watch.org) 

 
     
             13910160652
            13910160652
         ciplawyer@163.com
            ciplawyer@163.com
        




 首页
首页 上一篇
上一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