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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中国最大的味精生产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集团”)因被指控侵犯核心氨基酸生产技术专利,遭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Ajinomoto Co., Inc.,以下简称“味之素”)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梅花集团官网发布的公告,梅花集团已收到广东省高院受理味之素提起的两起民事诉讼状。味之素指控梅花集团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在味精制造及销售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其两项中国发明专利技术:
专利号 ZL200580045189.5:涉及“生产L-谷氨酸的微生物和生产L-谷氨酸的方法”;
专利号 ZL201480005332.7:涉及“生产L-氨基酸的方法”。
味之素请求法院判决梅花集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相关设备及库存产品,并就每项专利分别索赔人民币1.3亿元,合计赔偿金额达2.6亿元。
此次诉讼折射出全球氨基酸行业技术竞争的加剧。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结果有待法院审理。无论判决如何,此案都将对中国食品制造业的专利合规意识产生深远影响。
新闻来源:梅花集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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