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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

日期:2022-04-25 来源:上海知产法院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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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强基础、提效率、出精品”,履行知识产权司法职能,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32件,同比增长2.9%(图1)。其中,民事一审案件4177件,民事二审案件1186件,行政一审案件3件,诉前保全案件13件,其他案件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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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历年受理案件情况


在受理的全部案件中,收案数位居前五位的案件分别是专利案件3550件,占65.35%,同比增长79.93%;著作权案件(不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652件,占12%,同比下降22.4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551件,占10.14%,同比增长8.25%;商标案件355件,占6.53%,同比下降78.11%;不正当竞争案件119件,占2.19%,同比下降3.25%。另外,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16件,技术合同案件29件,垄断案件5件,其他案件55件(图2)。



图2.jpg


图2:各类案件占比情况


在受理的一审案件中,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案件共4133件,占一审收案总数的98.95%。其中,侵害专利权案件3436件,专利权权属案件91件,专利合同案件23件,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404件,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案件147件,技术秘密案件32件(图3)。 



图3.jpg


图3:技术类案件分布情况


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30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65.49天。


(二)案件主要特点


1.外观设计案件大幅增长。共受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2552件,占一审收案数量的61.1%,同比增长121.91%。其中,88.05%的案件被告系知名电商平台经营者。此外,批量维权现象明显,起诉50件以上案件的原告有3人,共起诉272件案件;起诉10-49件案件的原告有55人,共起诉1232件案件。


2.新类型案件较多。受理的案件类型中涵盖集成电路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方法发明专利、仿制药发明专利、垄断等,案件所涉专业技术性强、法律问题复杂、审理难度较大。例如,首次受理涉计算机软件方法兼系统专利侵权系列纠纷案,因软件专利方法的抽象性、复杂性增加了技术事实的查明难度。


3.有社会影响的案件较多。例如,涉“中超联赛图片”垄断纠纷案;首例涉侵害国防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手游《拳皇》著作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涉“葫芦娃”“奥特曼”等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涉“闪付”“云闪付”“特斯拉”“阿特拉斯”“浪琴”“OMEGA”“飞科”等商标权侵权纠纷上诉案等。


(三)案例成果丰硕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上海茵能实业有限公司诉宁海浙升塑料制品厂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上海生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入选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朱某某诉上海宏景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专利代理合同纠纷案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上海希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斯高投资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分别荣获2020年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三等奖。


此外,还有10件案件被评为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上海法院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示范庭审。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主动服务科创中心建设


依托“陈惠珍法官工作室”“凌崧法官工作室”平台,强化与张江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合作,深入产业一线,举办法律咨询答疑会、专题讲座,切实回应企业司法需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邀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高新企业远程在线观看职务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为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以“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科技创新 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为主题,在张江科学城浦东软件园举办“法进百企护民生”法治宣讲暨微电影《守护》线下首映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


(二)主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保护集中宣传,发布不正当竞争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向版权登记部门、电商平台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发送司法建议书5份,推动相关部门及市场经营者及时完善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成效,得到中外当事人的赞扬。例如,“小猪佩奇”案的原告和英国驻沪总领事分别发来感谢信,称赞案件的审理极大保护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营的合法权益,坚定外商企业在中国投资和业务拓展的信心。


(三)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要求,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围绕多元解纷协作、司法程序互助、技术认定协作、适法统一协作、审判改革交流、信息资源共享、法治宣传合作、人才培养交流等提出具体措施,探索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助力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三、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一)完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适用机制


加强举证规则释明,引导当事人积极举证。完善“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证据保全机制,对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且易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依法支持证据保全申请。2021年,依当事人申请作出诉前、诉中证据保全裁定共计31份。运用法院调查令,有效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2021年,共发出调查令17份,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制作证据出示令,破解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对控制证据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当事人,适用证明妨害规则作出不利于控制人的认定。


(二)探索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规则


在综合考量侵权产品销售量、利润率,侵权人侵权规模、过错程度,权利人市场份额下降、价值侵蚀等因素确定侵权赔偿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赔偿计算方式。例如,在西门子公司起诉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基于案件事实和侵权情节,精准计算赔偿数额,使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全面赔偿。


(三)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例如,在丹尼斯克公司起诉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查明两被告侵权故意明显,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且销售规模巨大,情节严重,故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0万元。


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


(一)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


着力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积极探索“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规范调解工作流程。2021年,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成功233件,诉中调解成功183件,8份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有效。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合作取得积极成果,向该中心发送委托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9件。


(二)继续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充分发挥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作用,根据案件情况,选择运用合适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2021年,技术调查官共参与230起案件审理,参加证据保全、现场勘验25件次,完成技术咨询和办理相关事务239件次,出庭218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和咨询意见书96份;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1起;技术专家提供咨询意见10次;委托技术鉴定案件7件。与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关于委托开展专利侵权案件技术比对分析咨询工作的备忘录》,发挥该中心“技术顾问”作用。


(三)健全完善适法统一机制


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要求,将处理结果对于同类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报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加强辖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监督、指导与交流,定期召开审判工作座谈会,讲评二审案件改判发回情况以及案件审理中的常见问题;建立专业化类案指导沟通机制,有效统一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


五、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


(一)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


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作用。制定《审判权责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二)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


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审判团队改革,加强速裁审判团队建设,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速裁审判团队共办理案件804件,平均审理天数29天,其中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案件359件,平均审理天数23天,有效提升审判效率。


(三)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完善在线诉讼平台,大力推进线上诉讼服务和在线庭审,共实现线上立案2778件、在线开庭899件。继续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工作,电子送达成功数29361次。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533件案件庭审采用录音录像方式替代书面记录。作为全国法院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在实现100%电子归档的基础上,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上诉的案件电子卷宗“一键移送”,大大缩短上诉移送周期。


六、锻造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突出政治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和责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队伍建设成效的标准,强化作风建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强化能力建设


创设“上知学苑”学习平台,就人工智能专利、动态系统论下的知识产权审判、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以及数据的竞争法保护和规制等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举办讲座。选派2名法官参加由韩国专利法院主办的“2021国际知识产权法院会议”。《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研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行为保全问题研究》《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归属认定的实践审视与完善建议》等调研课题、司法统计分析获奖。汇集一批论文成果和典型案例,出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第三辑)。


(三)加强人才培养


针对法官、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书记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施策开展多渠道培养。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交流挂职锻炼。组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选派优秀法官参加论坛会议及授课活动。选树“身边的榜样”先进典型,宣传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完善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带教机制和法官助理轮岗交流机制,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搭建舞台。


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吴盈喆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范静波同志获评上海市市级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还有一批干警立功受奖、获得上级表彰。


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深化建设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法院为目标,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