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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注册商标被“克隆”,全球最大的猕猴桃生产销售商,新西兰泽斯普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斯普瑞公司),将南通西树果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树公司)推上被告席。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西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泽斯普瑞公司30万元。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泽斯普瑞公司诉称,去年年初发现西树公司销售的一种猕猴桃的商标“Znishio”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似,遂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在西树公司销售点查获大量标有注册商标“Znishio及图形”标志的侵权产品、包装盒和标签。而被告辩称,其产品外包装及标贴与泽斯普瑞公司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更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认,不构成侵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西树公司在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极其近似,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原告的产品或者与原告的产品有联系,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权。
            
            
            据泽斯普瑞公司诉称,去年年初发现西树公司销售的一种猕猴桃的商标“Znishio”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似,遂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在西树公司销售点查获大量标有注册商标“Znishio及图形”标志的侵权产品、包装盒和标签。而被告辩称,其产品外包装及标贴与泽斯普瑞公司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更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认,不构成侵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西树公司在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极其近似,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原告的产品或者与原告的产品有联系,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权。

 
     
             13910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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