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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根据2025年6月6日《政府公报》的公告,南非新的《植物育种者权利法案2018年第12号》(新法案)确定于2025年6月1日起生效。1976年第15号《植物育种者权利法案》(旧法案)同时废除。
新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使南非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与1991年《保护植物新物种国际联盟公约》接轨,从而实现现代化。因此,育种者可以在新法案中找到更符合当前全球标准的规定,尤其是在保护基本衍生品种、颁发强制许可和权利执行方面。
此外,旧法案只对规定种类的植物品种提供保护,而新法案则将保护范围扩大到任何植物属和种的品种,除非立法另有规定,否则这些品种必须是新的、独特的、统一的和稳定的,并且具有可接受的品种名称。
程序上的改进包括:现在,自申请提交之日起,申请人自动获得临时保护。而在以前,申请人必须明确说明是否需要临时保护,并承诺在申请期间不将该品种商业化,才能换取临时保护。
如今已不再需要此类承诺,然而,申请人在申请待决期间不能对临时保护下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只有权向“侵权”人索取“合理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案赋予农业部长更广泛的权力,使农业部长能够确定农民特权例外的范围,包括确定“可以使用受保护品种”的某些“生产者”。在以前,该例外严格限于农民从合法获得的繁殖材料种植受保护品种而获得的收获材料,且仅能用于繁殖目的。
农民特权例外的范围,更具体地说是农业部长的权力,一直是育种者的担忧,在起草新法案的公众咨询过程中也引起了广泛讨论。这些担忧包括:尽管法案规定农业部长在规范农民特权时必须确保“育种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但由于农民特权条款过于含糊,无法让育种者放心其权利不会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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