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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为积极回应杭州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战略需求,推动构建与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相适应、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司法保护新格局,近日,杭州中院发布《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这是全省首份关于人工智能的司法保障意见。
《意见》明确了依法治理、智能向善、利益平衡、协同保护的基本原则,要求注重审判规则引领,准确界定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属性,加大涉人工智能产业知名品牌保护力度,平衡著作权保护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者、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等各参与主体责任。要坚持审判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市场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保护机制、“六位一体”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作用,持续发挥好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效能,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要加强审判体系建构,发挥好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杭州互联网法院、滨江数据知识产权法庭等在涉人工智能案件司法审判中的专业优势,同时深化数智赋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
附件:《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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