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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州法官初步批准泰森食品8500万美元反垄断和解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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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明尼苏达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翰·R·廷海姆(John R. Tunheim)作出裁决,初步批准泰森食品公司(Tyson Foods Inc.)及其关联公司涉及的一起8500万美元反垄断和解协议。该协议旨在解决针对泰森及多家猪肉生产商合谋操纵猪肉价格的长期诉讼,标志着这起困扰行业多年的价格操纵案迎来重要突破。

根据法院声明,本案指控称,泰森食品、泰森新鲜肉类公司(Tyson Fresh Meats Inc.)及泰森预制食品公司(Tyson Prepared Foods Inc.)等多家猪肉生产商,通过共享销售数据、协调供应水平等方式合谋推高猪肉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于10月1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批准该和解协议。

此次和解金额8500万美元,是泰森在“多地区集体诉讼”中的一部分。此前,JBS美国公司、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Smithfield Foods)及荷美尔食品公司(Hormel Foods)已就类似指控达成和解,累计赔付金额近2.08亿美元。泰森的8500万美元占其被指控超额收费的约20%,按市场份额折算约为每百分点425万美元。

廷海姆法官在裁决中强调,该和解协议“公平、合理且符合消费者最佳利益”。他指出,协议是双方律师通过“广泛、公平的谈判”达成的,且泰森未反对该动议。法院批准此举旨在“简化诉讼程序,同时确保更多和解资金直接流向受影响消费者”。此外,法官还决定推迟向集体成员的正式通知,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赔偿效率。

编译自: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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