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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如今,网络文学早已深度融入大众日常,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平台拓宽传播渠道的同时,也成为盗版侵权高发领域。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揭开了一款免费小说APP的真面目:犯罪嫌疑人张某、荣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发运营某盗版小说阅读APP,通过开屏广告等方式牟利,涉案广告费收入高达人民币百万余元。近日,二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正版小说遭盗用,权利人报案追损
案件线索源于权利人的报案。2023年2月,上海某原创网络文学运营平台发现其公司旗下多部独家授权的热门网络小说,出现在了多款免费阅读APP中。这些APP多打着“免费阅读”的旗号引流,再通过插入广告的方式牟利。
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纠集荣某、卢某(另案处理)、许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开发、运营涉案盗版小说阅读APP。
该APP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盗版小说网站链接及书名、简介、目录等索引信息存储于后台并呈现在前端。用户点击阅读后,后台程序会自动抓取盗版网站正文,经格式调整、版式适配,最终在APP内直接呈现。整个“换码”过程用户毫无察觉,误以为内容原本就源自涉案APP。
随着用户量增长,张某察觉到了“变现”商机,便安排荣某通过广告公司申请广告资源,为涉案APP植入开屏广告。用户每次打开APP都会弹出广告,部分可手动关闭,部分需观看完毕才能继续阅读。该团伙借此获取高额广告收入。
击破狡辩,铁证精准定罪
刚到案时,张某一度以“曾付费购买正版作品”作为辩解理由,还对权利人提供的部分权属凭证提出质疑,试图逃避责任。对此,检察官调取了张某所称的“授权凭证”,发现在案发期间,该凭证的授权早已过期。同时,检察官又主动与权利人公司联系,取得了主张侵权作品的全部作者作品授权委托协议,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即对涉案APP固定的1310部电子书文件与权利人提供的1500部正版作品检材样本进行比对的结果,有力回应张某的辩解。
犯罪金额的认定是本案的另一关键。为精准锁定非法牟利事实,面对七大本卷宗和海量电子数据,承办检察官开展细致核查,同时联系曾为涉案APP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的中介商,进一步核实涉案APP与广告平台的合作模式、收益结算等信息,又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广告公司后台系统流水,最终证实涉案APP通过投放开屏广告等方式累计获得广告费收入人民币百万余元。
“壳源分离”套路深,深度链接难逃法网
与传统的“复制文本至服务器进行传播”的侵权模式不同,涉案APP采用“壳源分离+换源转码”的方式,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审查初期一直辩解自己只为公众提供了链接,并没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不构成侵权。
这起案子中,技术逻辑是怎样运作的?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要件?为此,检察官实地走访司法鉴定机构,和技术调查官进行深入交流,明确了本案的作案模式:涉案APP不保存小说全文,而是在后台服务器中存储目录、简介等关键索引信息并直连对应的盗版网站。当用户点击书名、章节等信息后,后端会自动抓取盗版网站上的正文,并适配手机格式呈现给用户,全程无跳转感。
技术调查官分析,这不仅仅是“提供一个链接”。普通链接通常只提供一个入口,用户点击后要跳转到第三方网站获取内容。而本案中,涉案APP通过采集、转码和呈现机制,直接呈现被链网站的作品,在功能效果上替代了被链网站的传播功能,已经属于“深度链接”。相较于传统侵权手法,深度链接具有隐秘性,用户可直接在设链平台完成阅读,无需跳转至被链网站。
检察官表示:“涉案APP虽未将作品上传至公众服务器,但其通过‘壳源分离’‘换源转码’的技术手段,使作品能直接在手机APP内适配呈现,用户全程无感,并可在个人选定的任意时间、地点进行免费阅读,实现‘交互式传播’,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张某等人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涉案金额巨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在完整的证据链和精准的技术分析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最终放弃了辩解,认罪认罚。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张某、荣某提起公诉。
治理一片促长效,走访企业护原创
检察官表示:盗版不仅严重侵蚀网络文学创作者的合法收益,更对文化产业背后的经济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办理案件不是终点,守护文化产业生态才是目标。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倡导尊重原创、抵制抄袭,为文化强国建设筑牢根基。
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履职理念,该院分管院领导率队专程走访权利人,面对面倾听其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的痛点与诉求,同时就报案流程规范、证据收集固定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指导。
检察官提醒
尊重原创、支持正版,既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守护文化创新土壤的必然要求。在此提醒广大公众,要自觉远离盗版作品,选择正版阅读渠道;同时警示相关从业者,切勿为追逐流量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创作者与文化企业亦要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做好作品版权登记、侵权证据留存等工作,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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