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UPC上诉法院撤销富士胶片诉柯达印刷技术案禁令

发布时间:2026-06-1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字号: +-
563

2026年6月2日,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就富士胶片(Fujifilm)诉柯达(Kodak)平版印刷版材专利纠纷案作出关键裁决(案号:UPC_CoA_312/2025),撤销曼海姆地方分院此前对柯达发出的德国及英国跨境禁令。富士胶片因此丧失在上述两地的临时禁令救济资格,但涉案欧洲专利EP 3 511 174的有效性未被推翻。

双方争议聚焦于柯达的平版印刷版材技术是否侵犯富士胶片EP 3 511 174专利权。2025年,曼海姆地方分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不仅对德国境内行为颁布禁令,更基于UPC对欧洲专利的集中管辖规则,将禁令效力延伸至英国(该专利的英国指定部分)。此举被视为UPC"长臂管辖"的典型实践——即便英国已脱离欧盟,UPC仍可依托《统一专利法院协定》及《布鲁塞尔I bis条例》对涉及非UPC成员国指定部分的侵权救济主张行使管辖。

上诉法院推翻禁令的核心在于侵权认定瑕疵:

德国部分:柯达成功援引私人先用权抗辩,证明其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已实质性占有并实施相关技术,符合德国专利法下的免责要件;

英国部分:富士胶片未能举证证明柯达三家关联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亦未充分证明侵权行为的实际发生,导致英国部分禁令缺乏事实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法院维持了EP 3 511 174的有效性,柯达提出的专利无效抗辩未获支持。

本案未否定UPC的"长臂管辖"潜力,而是为其划定边界:

UPC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如本案柯达德国子公司)对涉及非UPC成员国(如英国)专利指定部分的侵权救济主张行使管辖,但必须以严格证明侵权成立为前提;对非UPC国家的专利有效性争议,UPC仍无权管辖(需由各国专利局或国内法院处理),其跨境禁令仅为"救济性管辖",非"确权性管辖"。

没有了 下一篇下一篇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