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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及其中重庆分公司诉被告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星电子”)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作出了一审民事判决。
法院最终全面支持了原告中兴通讯的诉讼请求,依法确定了符合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的全套全球交叉许可条件,并判令三星电子向中兴通讯一次性支付高达7.31亿美元的净许可费。该案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实质性解决国际平行诉讼、确立全球FRAND许可条件的又一次重大突破,进一步提升了中国法院在 SEP(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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